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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状说法|利用内幕信息炒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22-8-12 14:48:05 次围观

                    文/杨状律师


   大家好,以案例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欢迎收看大状讲法律故事。今天的故事主题是关于利用内幕信息炒股是否构成犯罪,大概判多久?大状希望通过今天的案例故事给予众多的股民予以警示参考。


基本案情


   某生物医药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1月,该公司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开展抗病毒药物研制工作,并于同年2月1日、2月11日先后完成小试批生产和中试批生产。2月11日,该公司发布《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此后该公司股价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最高达66%。


该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1日。


   期间,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邢某在与某生物医药公司业务往来中获悉上述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本人或他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某生物医药公司股票1392万余元,非法获利86万余元。


   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悔罪服判。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检察院起诉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内幕交易罪,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后大状建议广大股民一定要注意不要动不动就询问他人有无内幕信息,殊不知一不小心就可能害了自己和他人。大家闲暇之余可以登录大状说法网(www.dazhuangshuofa.cn)学习法律知识,以备生活中的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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