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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团队近期代理的案件喜报连连!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3/12/24 10:00:23 次围观

临近年关,许多案件也随之告一段落。近日,大状说法律师团队代理的诸多案件均是如此,特整理如下:

一、顾某、习某分别诉顾某某要求确认居住权案

顾某系顾某某的儿子,习某系顾某的前妻。各方争执的起因,源于顾某某承租的一套公房。一直以来,几人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前几年,顾某与习某协议离婚,并将两人名下的本市某处房产协议归习某所有。离婚后,习某并未搬离顾某某承租的公房,双方因此产生多次纠纷。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顾某、习某签下调解协议并搬离了顾某某的公房。后来,顾某、习某先后向松江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两人在本案系争公房的居住权。嗣后,顾某某找到大状说法律师团队,请求代理本案。

经团队律师调查取证、出庭应诉,最终法院驳回了顾某、习某的诉讼请求,保障了顾某某的合法权益。


二、上海太平洋数码广场(三期)租户纠纷案

上海太平洋数码广场(三期)招商时,招商方承诺其后将由中关村对该广场进行打造,且商家们也因看好其商机,纷纷入驻。熟料,入驻后一段时间,不仅未见中关村的踪影,还因作为二房东的物业公司未按时缴纳房租,导致商家们无法继续承租原有的商铺。故而,上海xx科贸有限公司等数家商家找到大状说法律师团队,将物业公司诉至了浦东法院。

经团队律师精心准备,数次调解后,商家们最终与物业公司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满意而归。


三、分了钱款还要房

徐某某一家因动迁,分了一些钱款及安置房屋。所谓因为钱财,亲情反目,便是对本案真实的写照。动迁后,其他安置人找到徐某某要求分割动迁补偿款,后经法院处理,徐某某也支付了补偿款。可是,当安置人拿了钱款后,回头又将徐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安置房。无奈的徐某某只能向大状说法律师团队寻求帮助。

通过分析案情后,团队律师认为本案纠纷实质已经过法院审理,属于“一事”,故向法院主张本案应适用“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请求驳回相对方的起诉。后法院采纳了团队律师的意见,驳回了相对方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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