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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不要轻易放弃二次医疗损害鉴定的机会!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3/6/25 15:27:50
次围观
2012年5月29日,患者因颈椎疾病前往医院检查,后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在该院进行了相关手术。患者出院后身感不适,并再次到医院急诊。不幸的是,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于该院。因患者家属无法与院方达成赔偿意向,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状律师团队代理此案后,在医调委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向闸北法院起诉并提起了司法鉴定的申请。
2013年2月4日,上海市宝山区医学会对该医疗纠纷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该起事件不属于医疗损害以及院方不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经内部讨论,杨状律师团队的成员一致认为应当对该事故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后不断与患者家属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并重新准备相关鉴定申请材料,正式向上海市医学会提起了再次鉴定的申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上海市医学会相关鉴定专家组的专业、认真、公正的审核后,2013年6月8日,上海市医学会出具意见书,认定
“
本例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该事故属于一级甲等的医疗损害,院方应当承担轻微责任
”。
:
医疗损害鉴定是医疗事故中认定院方是否存在过错的根据所在,在鉴定结果不尽人意的情况下,不应轻易放弃,必要时,可以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本次事例亦证明了通过不懈努力,鉴定也可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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