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维权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大状动态 > 公益维权 > 正文

杨状律师:“小艺员、小童星”培训,风险多多!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3/3/4 17:20:34 次围观

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每个家长都想自己的子女能多才多艺,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能有所作为,于是,纷纷将年幼的子女送入各种培训班,学习琴、棋、书、画、舞…只要自己的孩子能学得一门技能,多掏一些钱,似乎对家长们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然而,一些不良的培训机构正是抓住了家长们的这种心态,肆意进行敛财,而当家长们发现其中猫腻时,却大多已缴纳完相关费用。协商退款,也总是无果而终。

近日,杨状律师团队代理了一类案子,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就是前述提到的退费无门的家长们。在这些案件中,家长们与不同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所谓的《电视节目小艺员使用协议》、《电视节目小艺员才艺选拔使用协议》等,由这些公司将孩子送入相关培训机构学习艺术表演课程,且保证孩子能参加相关电视节目、电视剧或者广告片的拍摄,并确保播出。可是,这些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之差,大大出乎了家长们的预料,而培训课程结束后,也未履行协议上约定的拍摄及播出的义务。

在仔细研究相关材料后,杨状律师团队发现,这些所谓的不同的文化传播公司背后,很可能系相同的人员在操控:提供的合同范本几乎相同,甚至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也相同…在这里,杨状律师团队提醒大家,为孩子寻找培训机构,应当找合法、正规的培训机构。在确定报名之前,应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信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倘若发生了纠纷,应当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

大状说法:上海律师专业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网站!


http://www.dazhuangshuofa.com


我们了解法律,也了解您的权利;选择我们,选择坚强的后盾!

大状说法|公司商务|婚姻房产|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涉外诉讼|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7 7435 4747, 137 6492 0160(杨律师) 工作时间:09:00-18:00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706-708室
※ 我们了解法律,也了解您的权利! ※ 为劳动者做救济,为创业者谋策划! ※选择我们,选择坚强的后盾! ※
Copy Right 2010-2013 大状说法律师团队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SEO大学-网站建设-网站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