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江阴法院审理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偷越国境案。
被告人姚某与姐姐生活在江阴,姐姐落户江阴,她却没有。2011年10月,姚某听说澳门好玩,东西也比国内便宜,就想办理港澳通行证去澳门玩。结果她咨询后得知,由于自己的户口不在江阴,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手续很麻烦,时间也长。急着想去澳门的姚某灵机一动,拿着自己的照片和姐姐的身份信息,到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由于姐妹二人长相相似,姚某成功办到了证件。此后,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间,姚某持上述证件先后八次进出澳门口岸。
直至2013年7月,姚某使用真实身份向出入境部门申请护照,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她使用的照片与她姐姐的照片一致,姚某此前的违法行为才漏了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