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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短信设陷阱 男子诈骗75万获刑10年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4/12/2 21:20:33 次围观
2014年11月18日07:42 东方法眼李宁倩 潘佳

     “您好,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您提供炒股指导服务,每日收益率可达7%,详情请登陆网站……联系电话137……”2013年9月上旬,谢先生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短短几天时间,他竟因这条短信损失了75万元。

  谢先生平时爱好研究股市,接到上述短信后,他主动拨通了对方的电话。接电话的小伙子自称张某,是君安证券的客服。在汇去首月会费2500元后,谢先生接到张某的回复,称公司为其推荐了一位炒股指导老师,谢先生很快便与“老师”苏某取得了联系。

  苏某要求谢先生先汇款2万元试炒。第二日,谢先生查询银行账户,发现2万元款项和7%的炒股收益已全部到账。

  此后,谢先生对苏某的炒股手法十分佩服,遂要求苏某指导。苏某对谢先生的炒股实力提出质疑,并以核实资金量为名,要求谢先生将股金全部打至公司账上。为打消谢先生的顾虑,苏某反复以公司信誉作保,并称15分钟之内即可将资金退还。

  被利益冲昏头脑的谢先生立即将炒股资金75万元一并向对方账户汇去,然而此后,他再拨打张某及苏某的电话,均已无人接听。谢先生尝试打开君安证券的网站,却发现该网站已经关闭。此时,他才晓得自己被骗了。

  法院查明,张某与苏某让他人制作了虚假的君安证券网站后,通过短信平台群发信息招募炒股会员。此后,两人分别冒充客服及炒股指导老师,相互配合,以收取会员费、核实资产量等方式在电话中实施诈骗。南长法院认为,张某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苏某正在另案处理中。法官提醒市民,在进行高额投资前,要仔细核查投资方资质,并保存相关协议资料,不要亲信电话推销及网络信息,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文中公司名、人物名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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