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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个人假期与法定假日重叠如何计算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3/4/7 17:03:58 次围观

    清明过后,今年的第二个小长假就结束了。也许你知道一年有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可是你知道个人假期与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重叠时,是该合并、扣除还是顺延吗?最近就有多位市民来电咨询相关内容。请听报道:

    市民殷先生今年请了四个月的病假。按照规定,工龄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就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殷先生认为,这四个月的病假应该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累计工作日只有三个多月。

    【实况:病假四个月以上不能有年休假,它这个病假到底是按自然月算,还是按工作日算。】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证实,病假的确是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但是计算病假时所说的一个月,并非是自然月,而是20.83天。

    【实况:20.83就按照365天减去104个休息天减去11个法定节假日,除以12。】

如此来看,殷先生依然无法享受年休假。不同的个人假期,在与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重叠时,计算方法也有区别。比如,上海女性产假98天和晚育假30天就是两套不同的计算方法。12333工作人员说:

    【实况:基本产假98天当中,不管是节假日还是休息日,都不剔除。晚育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休息天不顺延。】

虽然法律法规上都有明确规定,但是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对于假期计算方法中存在的差异,不少市民并不了解。

    【实况:(听众1):这个问题我也很迷茫啊。(听众2):不怎么清楚吧。(听众3)我知道有这些不同,但我不确定。其实我本身也是在劳动保障部门做的,我自己都会觉得这个很困惑,不好意思啊】

    劳动者并不是政策专家,无法完全掌握不同假期的计算方法,这就容易导致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受到侵害,因此在操作中就需要企业人事部门依法执行和劳动部门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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