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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需年检,律师所和律师还需要年检吗?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4/2/24 17:47:30 次围观

企业不需年检,律师所和律师还需要年检吗?


从今年31日起大陆企业不再需要年检,法律系统的律师们获知此消息后纷纷强烈要求废止对律师的年检,并认为年检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责问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此一提议在网上引起众律师的共鸣。


工商总局昨天下发通知称3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企,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这则消息引起了一直对律师年检有非议的律师们关注,一些律师发出倡议,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随后很多律师网上呼应、力挺。

就职北京的邓树林律师发微博“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他说:“企业都不需年检了,法官、检察官从不需年检,因此强烈要求司法部废止律师年检,同意请转!”


他还质问:“年检是不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

对于邓树林律师的倡议,大陆律师肖芳华、张培鸿、杨状、张彦恒、陈山海、贾军武、吴绪奇、刘卫国、李先峰、王怿青、刘永利、周立新、李光明、王强 、张彦恒、邢波、 冉杰、杨彬轩、 王万琼 、王才亮等纷纷响应:强烈呼吁停止律师年检!


李华律师认为,“律师年检是对律师制度发展的巨大束缚。公检法每五年必须更新换代!”王强律师也分析说,“年检就是控制,乃至打压的手段,律师有错,随时可处理,为何年检?法官证、检察官证、警官证为何不年检?都是法律人,不公平,企业都不年检,律师还有必要吗?”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才亮认为,同时需要终结的还有限制非北京户口律师进京执业的制度。

有律师总结说:“说直接一点,年检就是一些主管部门纳财的手段,也是滋生腐败的一种源头。”不少律师网上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就此“起诉司法部”。


北京一位吴医师对律师年检抨击说:“中国特色,人在证途上。机构如此臃肿,古今中外没有,光凌驾在政府职能部门之上的党务机构就已经无比庞大。所以,创造出发证、年检等事来显摆显摆,要不就没事做了。”


民间对律师界的倡议也非常支持,有广州人表示,既然实行年捡,那就要包括党政机关都年捡。甘肃兰州人表示,法院、检察院应开门听取民意。


由于律师废止年检的呼声强烈,微博先是关闭了转评功能,降低其影响力,但没过多久邓树林律师的此倡议微博遭整个删除。


每年45月是全国各地司法局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一年一度的年检与年审,并从6月起陆续公布审查结果。很多维权律师因为参与了各类维权案件,而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同样是维权,公检法从不需要年检,而律师却要每年年检???  


注:本文转自http://yupinjian.fyfz.cn/b/79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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