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是否予以补偿?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3/5/2 18:28:47 次围观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法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为:
1.发布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2.发布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3.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由此可见,如果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能够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