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家居家装行业服务标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迄今为止已经正式实施一个多月了。该《规范》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家装服务类的增项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众所周知,在家装装修合同上是允许有增项的,但日前出台的《规范》对于增项的费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前述的“家装服务类的增项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规范》还有如下亮点:(1)装修基础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2)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3)顾客需要时,应配合顾客进行对包括甲醛、苯、氨、甲苯、二甲苯等室内环境监测服务,检测结果应符合GB 50325的要求,验收时应由顾客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4)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