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大状说法 > 知识产权 > 正文

起名“珍爱红娘” 婚介所因侵害商标权被判赔款!

作者:大状说法  发布时间:2014/11/26 21:45:16 次围观
发布时间:2014-11-25 09:53:08  

婚介所傍上“珍爱网”,起名“珍爱时尚白领婚介公司”,连广告词都和“珍爱网”的相近,叫做“相爱并不难,珍爱有红娘”。昨天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家婚介所被判赔偿2万元。

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国内知名的婚恋网站,并取得“珍爱”商标,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婚姻介绍所。在经营过程中,珍爱网以“相亲无难事,珍爱有红娘”等口号,提供专业贴心的红娘服务。在与非诚勿扰节目合作后,更是在全国家喻户晓。

2011年,武汉珍爱时尚白领婚介公司注册。注册后,该婚介所在本地媒体打广告时,刊登名为“珍爱红娘”的广告并在广告中使用“相爱并不难,珍爱有红娘”的广告用语。“珍爱网”指出,该婚介所在经营中向大众宣称该婚介所是与珍爱网共同经营的,在网络系统中的会员信息是与珍爱网相同的,对大众进行误导。“珍爱网”要求该婚介所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在媒体上进行澄清及道歉,要求赔偿50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认为:“珍爱网”的商标和广告词有一定知名度,武汉珍爱时尚白领婚姻介绍有限公司在商业广告中使用“相爱并不难,珍爱有红娘”广告词并以“珍爱红娘”标示主体身份的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将其当做“珍爱网”,或误认为两者在经营活动中有必然联系,从而违背了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立即停止上述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赔偿“珍爱网”经济损失2万元。(记者高星)

来源: 武汉晚报 

大状说法|公司商务|婚姻房产|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涉外诉讼|业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7 7435 4747, 137 6492 0160(杨律师) 工作时间:09:00-18:00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706-708室
※ 我们了解法律,也了解您的权利! ※ 为劳动者做救济,为创业者谋策划! ※选择我们,选择坚强的后盾! ※
Copy Right 2010-2013 大状说法律师团队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SEO大学-网站建设-网站优化